《定南县2018年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为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脱贫解困问题,日前定南制定出台了《定南县2018年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严格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农村贫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在落实9590人兜底保障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080元/年。
在保障政策方面,方案明确:
(一)农村低保。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340元/月,月人均补差255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严格落实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5460元/年、分散供养4200元/年;孤儿集中供养1100元/月、分散供养700元/月的救助标准。
(三)临时救助。对因灾、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根据贫困程度一次性给予贫困家庭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对特别困难的贫困家庭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特别救助。
(四)医疗救助。贫困家庭成员医疗费用通过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后,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救助规定按照定府办发〔2016〕83号文件执行。
责任编辑:冯志远